1,殘保金自動計算器
1、(你的公司職工人數*1.5%-公司已安置殘疾人) * 當地上年全年平均工資 = 殘保金
2、殘保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2,2023年殘保金計算公式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含中央、境外駐莞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減免保障金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連續兩年虧損、破產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等原因,需要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的,應在辦理年審時,向負責本單位年審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
用人單位申請時應提供書面申請報告、重大經濟損失的相關證明,以及本單位審計報告和會計年報等相關材料。用人單位申請保障金的緩繳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減繳數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已進入破產程序或已辦理歇業手續的用人單位,可申請免繳保障金。
3,殘保金如何計算舉例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保障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氨U辖稹卑磳俚卦瓌t交納,中央部門所屬單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凡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按其差額人數全額征收保障金;差額不足一人的,按差額比例計算繳納。用人單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計算。 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5-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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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六條國家采取措施,保障殘疾人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制定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共政策,對涉及殘疾人權益和殘疾人事業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的意見。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有權向各級國家機關提出殘疾人權益保障、殘疾人事業發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4,企業殘保金如何計算
企業殘保金應該按月繳納,按照去年平均人數和平均工資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年繳納額等于去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乘1.5%減掉去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乘去的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的平均工資。
殘保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皻埍=稹币话闶侵浮皻埣踩司蜆I保障金”。殘保金是國家給予殘疾人的就業保障金,也是一項福利待遇保障。殘保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一)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職業康復支出。
(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組織職業技能競賽(含展能活動)支出。補貼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施設備購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務費用。補貼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行費用。
(三)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各種形式就業殘疾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手工業及其他形式生產勞動。
(四)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
(五)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就業、輔助性就業、靈活就業,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的救濟補助。
(六)經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批準用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和保障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殘保金優惠政策如下:
1、減免優惠,暫免征收小微企業;
2、緩繳優惠、應在辦理年審時,向負責本單位年審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
殘保金的變化如下:
1、分檔征收,將殘保金由單一標準征收調整為分檔征收,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1%;
2、暫免征收小微企業殘保金;
3、明確社會平均工資口徑;
4、合理認定按比例安排就業形式,殘聯在審核殘疾人就業人數時相應計入并加強動態監控。
法律依據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六條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第八條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第九條 保障金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征收。沒有分設地方稅務局的地方,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保障金征收機關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